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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份拟救助公示(第二批)

序号 姓名 家庭住址 救助原因 拟救助类型 拟救助金额(元) 备注
1 韦千一 香洲区明珠南路1056房 先天性心脏病 救心行动 自费部分(1.5万元以内) 已参加珠海市未成年人医保
备注:经审核,以上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,现拟对申请人进行公示,公示期8月5日-8月11日(五个工作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日内致电2120355。如无异议,将根据《珠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》提交审批。投拆电话:212969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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