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红十字会的前身是珠海县红十字会,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开展医疗卫生救护和备灾救灾工作。1988年1月13日,经珠海市政府批准,珠海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正式成立。珠海市红十字会于2005年3月从市卫生局分离,独立办公,由珠海市政府直接管理。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,致力于动员社会力量,帮助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,开展应急救援、应急救护、人道救助;宣传推动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、志愿服务、红十字青少年和人道传播等工作,为建设和谐、幸福、文明的珠海做出积极贡献。2006年获广东省红十字会“抗洪救灾先进集体”,获市委市政府“救灾募捐活动组织奖”;2007年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“最佳红十字志愿者组织”;2008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“抗震救灾先进集体”;2012年被省红十字会评为“广东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集体”;2019年市红十字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“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;2020年6月荣获珠海市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活动十周年突出贡献“社会组织”奖项;2020年珠海市红十字会疫情防控专班荣获“珠海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”;累计14次被中华骨髓库广东分库评为“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先进工作站”;广泛宣传动员无偿献血,助力我市连续13次获得“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”;2021年获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“广东省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”称号。